【澳門日報消息】據台媒報道,台灣藝人大S(徐熙媛)向前夫汪小菲索討750萬元新台幣(約合199.5萬澳門元)生活費一案一審結果出爐,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汪小菲敗訴,可上訴。判決理由暫未公佈。
與汪小菲離婚後,大S以汪小菲未依照調解筆錄約定給付生活費,申請強制執行汪小菲750萬元新台幣財產,法院核發扣押命令。惟汪小菲認為自己沒有違反調解筆錄中的給付義務,依法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請求法院在訴訟確定之前,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該訴訟今日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
此前,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汪小菲已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且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准許汪小菲提供165萬元新台幣(約合43.9萬澳門元)擔保金後停止執行。另外,債務人異議之訴,法院歷經多次開庭,皆采不公開審理,雙方也沒有在法庭現身,汪小菲委託律師呂月瑛、大S則由律師謝淮軒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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