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特區政府注意到本澳一些社會福利保障政策要求澳門居民在 1年內至少留澳 183日,將積極聽取社會意見及建議,檢視及分析相關規定,研究有關修改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為便利澳門居民到深合區學習、就業、創業及生活創造更有利條件。 議員梁孫旭書面質詢保障派駐深合區公務員的薪酬福利和工時。行政公職局徵詢法務局的意見回覆稱,特區公務人員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到深合區工作,原有職位的薪酬待遇水平將予以保障;人員在公眾假期和工作時間方面需按當地相關機構的工作制度而行,以配合深合區機構的實務運作。特區政府會與相關公共部門及人員溝通協調,相信在全力支持深合區工作發展的前提下,能夠取得共識和作出良好安排。(黃偉昌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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