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及施行細則明年(2024年) 4月起實施。有聽眾在本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憂慮大廈升降設備保養費用不清晰,出現濫收費用的問題。 土地工務局機電設施廳廳長吳永輝表示,未來責任人除須聘請保養公司,亦要聘請檢驗公司作定期檢查,確保升降設備安全,而法律規定,升降設備必須維修時,保養公司有義務以書面方式通知責任人維修細項。吳永輝稱,局方會隨機抽檢 4-5%的升降設備,有關檢查費用由政府承擔,如檢查後發現有問題,有關升降設備需暫停使用,責任人亦可主動要求政府協助檢查,費用將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土地工務局機電設施廳工程師嚴學明提醒,法律生效後,如升降設備未有定期檢測或張貼有效的檢驗合格聲明書而繼續使用,責任人可被處罰最高10萬元。(袁錦揚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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