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有聽眾在本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反映,居住的經屋單位長年受滲漏水影響,懷疑與樓上單位有關,並就事件提出訴訟,工務局檢測發現樓上單位有滲漏水的情況,但由於未能確定兩者之間存在關係,因此法院裁定原告訴訟理由不成立。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發出新聞稿回應表示,房屋局於 2017-2020年間曾 4次為涉事單位作色粉排水檢測都未能就滲水源頭作出定論。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於去年 (2022年) 11月應輕微民事案件法庭要求,對樓上單位廁所洗手盆、坐廁、企缸作 5次色粉排水測試均無發現涉事單位有色水滲出,只是發現樓上單位出現持續的滲漏水,但無任何具體的檢測措施有助認定樓上單位廁所設施防水性能不佳,主審法官認為無法確定涉事單位的滲漏水與樓上有關,亦不能斷言有關滲漏水狀況是樓上單位設施失修所引致。因此法院裁定訴訟理由不成立。 (盧宇恆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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