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市政署表示,截至今年 (2023年)首季共有 3,557間外賣店領有登記證明,691間外賣店由經營者註銷登記。登記制度生效至今,3間外賣店因未獲發登記證明前營業,及 1間未有向公眾展示登記資料的外賣店被檢控。 市政署提醒業界,在外賣店對外營業前必須完成登記並獲發證明;經營期間亦須向公眾展示登記證明或編號,以讓公眾辨識。若透過互聯網或手機應用程式經營或推廣,須於媒介界面上顯示場所登記編號;外賣APP亦有責任確保外賣店完成登記,並將編號等資料顯示於平台上,否則可被罰款 5,000元 至 3.5萬元。(林智文 黃偉昌)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