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開宣判一宗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案件,被告人羅某因用無人機拍攝我國第三艘航空母艦福建艦,被判處監禁六年,處罰金十萬元。
據內媒報道,羅某是一名軍事發燒友,平時喜歡收集和分享軍事資訊。2021年底,他得知我國第三艘航空母艦福建艦正在上海江南造船廠進行建造,便想借此機會一睹其風采,並在軍迷圈中炫耀。他購買了一架具備遠程高清攝像功能的無人機,潛入江南造船廠附近的一處民房,利用無人機對福建艦進行多次拍攝。他將拍攝到的視頻和照片保存在手機和電腦中,並通過網絡平台向其他軍迷展示。
然而,該艦是我國海軍的重要戰略裝備,具有極高的軍事價值和保密性。羅某所拍攝的內容涉及了福建艦的外形、結構、佈局、設備等方面的信息,經鑒定,其中包含兩項機密級和一項秘密級的國家軍事秘密。
2022年7月,羅某被國家安全機關拘捕,其認罪及深感後悔。法院認為,羅某以非法手段獲取國家秘密,情節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鑒於羅某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主動交出涉案物品和證據,有悔罪表現,可對其從輕處罰。綜合考慮羅某的犯罪情節、性質、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十萬元。
法院提醒公眾,要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尊重和保護國家秘密,不要以任何方式非法獲取、傳播或洩露國家秘密。對於那些觸犯法律底線的行為,國家安全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