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特區公報刊登多則司長批示,包括更改身份證明局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更改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以及委任文化局人員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身份證明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改由以下成員組成:主席:局長周偉迎,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委員:研究開發及檔案管理廳廳長曹偉健;委員:行政及財政處處長張麗馨;候補委員:副局長陳婉麗;候補委員:特級技術員陳曉彤。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改由以下成員組成:主席:委員會主席彭向強,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葉智恆;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梁秀娟;候補委員:委員會成員韋孟持;候補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張美蓉。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人員馮天雲及林玉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為期一年。
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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