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及通過,自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法案將酒精濃度在1.2%以上的飲料界定為酒精飲料。列席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日後控煙辦將改為控煙控酒辦,並研究將其由處級單位升格為廳級。
歐陽瑜表示,控煙辦現時編制約73人,預計之後因應需求適時增加10人,首先採取內部或跨部門調動,解決不到再招聘。投訴熱線為24小時,設有錄音。鼓勵居民投訴,部門在收到錄音後必定安排人員跟進,尤其是巡查黑點。
法案未將私人場地納入規管。議員林宇滔質疑法案將私人地方變成“法外之地”,擔心未成年人在私人地方飲酒並上傳互聯網亦難以執法。內地與台灣將酒精濃度界定在0.5%以上,認為澳門在控酒規定應該要從嚴。
歐陽瑜回應表示,私人地方較難執法及規管,認為家長或監護人有責任關顧未成年人,提供適當教育,強調政府不鼓勵未成年人飲酒,酒精會影響未成年人的腦部發育以及身體健康。認為維持酒精濃度定義1.2%是適宜,在澳門1.2%以下濃度的酒精飲品好少,希望平衡澳門作為旅遊城市,與香港的飲食、生活習慣較為相近,以免令業界在輸入酒精飲品時產生不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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