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政府代表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稱,與政府主要討論新文本的 3部分,分別是營運津貼發放、成立公司出資和轉讓制度,以及在營運當中,涉及重大營運事項的機制處理問題。 她引述政府稱,將來對全資企業和公共資本控股企業,均會提供維持正常經營和運作所需的津貼,政府亦接納委員的關注,在新文本提出訂定合理的金額的有關津貼,尤其需要考慮相關公共資本企業的情況,包括企業的性質和年度營運計劃、預算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已透過專營合同或公共服務批給及合同已取得同類型津貼,另外亦包括上年度企業的營運結果和財務狀況。她表示新文本清晰政府發放津貼的考慮因素,將繼續與政府代表進一步討論。 (黃偉昌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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