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受賄案,今日在安徽省滁州市中級法院開審。周江勇被控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93億餘元,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滁州市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1年,周江勇利用擔任浙江省鄞縣副縣長,象山縣縣長、縣委書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市長、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土地獲取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93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周江勇的刑事責任。
周江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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