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荷蘭41歲男子十多年來持續捐精,已幫助生育了至少550個孩子,這個數字是法規上限的22倍。海牙地方法院周五(28日)判決,禁止此人再捐精,否則每捐一次將罰處10萬歐元(約合89萬澳門元)。
據外媒報道,被告男子名為喬納森·梅耶爾(Jonathan Meijer),2017年,荷蘭婦產科醫學會就曾示警要注意此人,因他當時已在荷蘭10家診所捐精,生下102名子女,並遭禁止捐精。但此後他轉往海外“發展”,甚至直接與受贈的準父母們聯繫。自2007年他開始捐精以來,已幫助生育了550至600個孩子。
法院判決書指出,喬納森在海外捐精的機構包括以國際為營運範圍的丹麥Cryos精子銀行,另有多人透過廣告或線上論壇與他聯繫捐精事宜,他有時亦會用不同的名字捐精。
案件原告是保護捐贈者兒女權利的非牟利基金會Stichting Donorkind,以及據稱使用他的精子生孩子的一名女子。基金會在訴狀指出,據荷蘭相關規定,捐精者每人至多只能為25個孩子或12個家庭捐贈,以防這些孩子未來發生近親繁殖、亂倫與心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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