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會繼續細則性討論貨幣發行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出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稱,法案已基本審議完成,政府將再理順行文後提交新文本,委員會希望儘快於本月(5月)內簽署意見書。 最新文本建議金融機構有義務扣留懷疑偽造的貨幣,交予司法警察局和記錄有關持有人的身分資料。委員會關注小商號是否亦有義務扣押或檢舉,陳澤武引述政府澄清,任何人、包括普通的小商戶,都沒有義務扣押或檢舉,僅金融機構可以,因為金融機構較專業,而商戶可拒收懷疑偽造的貨幣。 法案建議污損的貨幣經驗證後可應由發行實體或代理的銀行作相同面值的更換,至於如何評估可兌換的污損貨幣標準,陳澤武稱,政府將參考香港,污損紙幣需有75%面積是清晰可見才可更換。(郭錦冰 林智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