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特區政府公布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初步研究,報告建議確定區內 7處、2個層級的景觀視廊、視域,未發展用地及建築物重建時,需按照新限高規範。 按照報告指出,其中針對山邊街風貌控制區,經視域分析比對規劃條件圖顯示,區域內有 9幅未發展用地中的 2幅土地需進一步規限,分別為檢察院東側地段,以及新竹公寓旁的閒置地段(地段 134)。 在檢察院東側地段建議作為公共設施,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側遠眺東望洋炮台及燈塔視廊內,設定海拔 15、22及 28米的階梯狀限高要求。新竹公寓旁的閒置地段,位於景觀主軸北端,現時 90米限高壓迫感較強,建議限高調整為 60米。 而未發展的聖羅撒英文中學旁閒置地(地段 133),以及新竹公寓及澳門中聯辦大樓所在地段,在未來規劃或重建時建議限高優化為南側海拔 90米,北側海拔 60米,富豪花園地段重建亦建議限高由海拔 60米調整至海拔 46米。 另外,友誼大馬路北側地段優化為海拔 60米,南側按階梯狀高度遞減,以滿足東望洋燈塔向南外港俯瞰視域(DW2)的視線要求,而理工大學部分區域則需受到額外的限高優化,以滿足從廈門街節點遠眺東望洋燈塔的視廊(XD)要求。(鄭裕華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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