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完成細則性審議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並簽署意見書。 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委員會一致同意修法目標是將法案提升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制的基礎、主幹及核心法律,進一步提升政府統籌管理國家安全事務能力,同時亦關注對居民合法權益的保障及預防性措施的必要性。她引述政府代表稱,將致力在懲治犯罪及保障居民言論自由間實現平衡,而法案建議的情報通訊截取及臨時限制離境等預防性措施,旨在預防有跡象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人士,進一步參加可疑活動,並促進有關人士配合當局調查。 就法案中提及的政府可依職權開展對教育、結社、出版及視聽廣播等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管理,李靜儀引述解釋稱,相關的職責會按專門法例規定展開,政府亦會檢視現行的專門法例實施情況,評估要否要因應配合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作出修改。 (曾雪菲 雷翠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