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廉署今早公佈關於牛皮廠地段的專案調查結果,指面對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定罪引致有關行政行為被宣告無效,行政當局當時認為若拆除牛皮廠地段上已完成的建築物,將涉及資源與成本,並對環境造成客觀負面影響,認為維持已建成的樓宇狀態更符合公共利益。當時行政當局的決定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有關土地利用,符合土地切實有效利用的原則。廉署現階段未發現存在涉及犯罪的跡象,也暫未能認定存在明顯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之處。
廉署指出,2018年收到不同團體信函,分別對牛皮廠地段的土地利用期屆滿卻一直無宣告批給失效、地段重新利用的溢價金計算及規避《城市規劃法》等提出質疑,廉署為此專門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跟進。
廉署指出,該地段為長期租借確定性批給土地,其上興建有俗稱“牛皮廠”的樓宇。有關權利人中福技術服務(澳門)有限公司於1989年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欲興建商住樓宇。其後再兩次轉換承批人,分別是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及信藝置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期間曾多次獲修訂批給合同及延長土地利用期。
2006年,現承批人信藝公司獲准興建一座由6層高裙樓及其上兩幢26層高塔樓組成的樓宇。後來歐案被揭發,終審法院2009年裁定相關地段建築工程涉及歐文龍受賄審批項目,前土地工務運輸局隨即宣告有關工程准照失效,當時建築物已興建至第15層。同年,前工務局以善意原則為由,批准信藝公司保留已建成的建築結構,重新編制及發出街道準線圖。2014年信藝公司再提出申請,2018年獲核准修改土地批給合同,以興建一座由6層高的裙樓及其上兩幢13層高塔樓組成的商住樓宇。
廉署指出,地段前承批人及現承批人,即南方公司及信藝公司先後於1993至2003年,以及2004至2014年間,多次獲准延長土地利用期卻一直未能完成土地利用,但行政當局都沒有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罰款及宣告收回土地。工務部門當年此種不習慣收地的做法為人詬病已久。
隨著新《土地法》在2014年3月生效,行政當局承諾將嚴格落實有關土地利用的制度與規定。在2018年牛皮廠地段批給修訂合同內已加入土地失效及土地收回的規則,於2022年3月信藝公司在土地利用期內完成土地利用後獲前工務局發出使用准照,未見存在違反法律及合同條款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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