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一輛私家車年初在廣州天河衝撞行人導致6死逾20傷,23歲司機溫慶運上月18日一審被判死刑。判決書稱,溫慶運供述案發當日,他被父母責駡亂花錢,隨後駕駛其父名下私家車外出,為發洩個人情緒而驅車衝撞人群。
溫慶運於2000年4月出生,大專文化,戶籍地為廣東揭陽市揭西縣,居住在東莞市企石鎮,於今年1月11日被羈押,次日被刑拘,1月14日被逮捕。
一審判決書中,廣州中院將溫慶運的作案動機概括為“為發洩個人情緒”。溫慶運供述,案發約一年前,他在社交平台上將自己包裝成“富二代”追求異性,後被他人拆穿,讓其顏面掃地。1月11日案發當日,溫慶運曾被父母責駡亂花錢,之後駕駛其父名下寶馬X3外出。
據溫供述稱,駕車至十字路口時,突然產生想釋放自己內心壓抑的想法,於是直接加速驅車持續朝人群衝撞過去。此案共導致6死20餘人受傷。
在撞人前,溫慶運曾駕車從廣州白雲機場前往天河區,途中多次衝卡逃費。
目前,溫慶運已提出上訴。受害者及其家屬要求判處溫慶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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