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修改民事登記法典,建議將出生登記、死亡登記及結婚申請電子化,同時擴大登記局接受兩願離婚的範圍。另外,建議將更改姓名的審批實體由行政長官改為民事登記官、簡化登記轉錄等流程。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民事登記法典法律草案,會送交立法會審議。當中建議簡化結婚申請手續,未來居民可於線上申請,獲批後只需在約定日期前往登記局做婚姻登記,有別於過往居民到登記局 3次才可完成結婚登記。另外,建議登記官在審批結婚申請後,結婚儀式可在登記局以外地方舉辦,由公證員主持。 法案亦建議擴大至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亦可到登記局辦理兩願離婚,毋須再透過法院辦理,但前提是規定檢察院要審視兩願離婚協議,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另外,法案建議登記局及醫院建立數據互聯,居民毋須到登記局交申請,可於線上取得出生及死亡登記的憑證。 (李惠珊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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