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衛生局今日接獲一宗工作場所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通報,具體如下:
患者為東望洋新街一間甜品水果店一名員工,澳門居民,女性,27歲,收銀員,5月19日在店內進行收銀工作,下午6時許感到頭暈、嘔心,症狀持續;晚上8時由救護車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治療,經檢測後診斷為一氧化碳中毒,轉介鏡湖醫院進行高壓氧治療,現時情況穩定。
患者稱當時還有4名員工在廚房工作,其中1人亦稱出現頭痛,症狀較輕,沒有到醫院接受治療。此外,店內廚房排氣裝置連通收銀區域,沒有排出街外,事發時開啟空調,店舖玻璃門沒有打開,初步懷疑是通風不良環境下造成有害氣體積聚所致。
一氧化碳是含碳物質不完全燃燒的產物,吸入後與人體內血紅蛋白結合,使其失去攜帶氧氣能力,導致一氧化碳中毒;輕者頭昏、噁心、嘔吐,重者可昏迷乃至死亡。故此,燃料爐具均應在良好通風狀況下使用,否則極易產生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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