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公資企業法案。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引述政府稱,法案建議在現有的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的基礎上設立主管部門,對公共資本企業績效評核,並接納委員會建議細化評核要素,列明評核時要充分考慮企業宗旨、目標、事務性質及業務類型,並要審視企業年度預算目標達成及履行社會責任情況。若績效未達標,主管部門要分析原因,採取措施促成整改,並向行政長官提交營運績效評核結果報告,以便作為相關企業機關成員續任時參考。 公監辦主任陳海帆表示,新制度會建立對公共資本企業的統一監管制度,在公監辦基礎上成立局級部門,確保公帑更合理使用,並要求全資企業公布組織架構及績效評核資料等,希望法案今年內獲通過。(曾雪菲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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