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委會公布澳門特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合區執業管理規定,8月起施行。 法規允許具有澳門居民身份、持有澳門有效醫療人員資格認可證書,並屬於 15類醫療人員,在澳執業滿 2年後等,經註冊並取得執業證書便可在深合區範圍內提供對應的醫療服務,無需再通過內地資格考試或短期行醫、短期執業制度申請。 法規並允許,在深合區執業滿 1年,可申請多機構執業;在澳從事 5年以上臨床工作的澳門中醫生,可以申請在深合區設中醫診所並執業,而已註冊的澳門醫療人員在深合區執業期間發生醫療糾紛,按照內地相關規定處理。 (梁潔儀 雷翠雲) 註:列入澳門《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適用範圍的醫療人員,主要包括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藥劑師、中藥師、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營養師、藥房技術助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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