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珠海市政府日前發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橫琴台商總部大廈(主體工程)項目“3·25”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去年3月25日上午8時37分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橫琴台商總部大廈(主體工程)項目建築工地發生一宗較大坍塌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五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71萬元。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宗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顯示,事故工程建設單位為橫琴台商總部大廈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單位為上海寶冶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廣東明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土建勞務分包單位為福建泉州高刻度建設有限公司。鋼結構工程勞務分包單位為揚州寶揚建築安裝工程勞務有限責任公司。塔式起重機專業承包單位為中核華興達豐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事發時,鋼筋周轉平台工字鋼梁發生坍塌,三名工人隨鋼筋、工字鋼梁及壓型鋼板等從第23層墜落,相繼擊穿第22層、第21層已鋪設的壓型鋼板及已基本綁紮完成的鋼筋,第22層兩名工人和第21層一名工人同時發生墜落,正在第20層樓面作業的兩名工人被墜落坍塌物擊中。以上八名工人被墜落坍塌物掩埋在第20層樓面。經現場緊急營救,事故最終造成三人死亡,五人受傷。
報告指出,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直接原因為,在翼緣板和腹板厚度未達到20a工字鋼標準的兩條工字鋼梁搭建的鋼筋周轉平台上,3月24日晚吊運到平台的鋼筋在未搬離前,25日早第一吊鋼筋集中堆放在北側工字鋼梁上。疊層、偏北堆放的鋼筋導致北側工字鋼梁上翼緣板發生局部彎曲變形,腹板隨之屈曲,北側工字鋼梁失穩下墜;北側工字鋼梁失穩下墜帶動南側工字鋼梁失穩破壞,導致整個平台垮塌。
事故責任認定以及處理建議方面,上海寶冶公司事發項目部實際負責人(報建技術負責人)陳波,上海寶冶公司事發項目部工程部部長、施工主管李玉康,廣東明正公司事發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黃章湘,福建高刻度公司事發項目土建工程現場負責人鄭志煌,福建高刻度公司事發項目土建工程現場安全員黃承約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待司法機關依法作出處理後,由涉事企業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及時給予相關的政務處分。此外,還建議對五家單位、14人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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