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近日,浙江溫州瑞安兩村民因未經報備許可,擅自組織民間劃龍舟活動,被警方行政拘留。
瑞安警方昨日通報,9日和10日,塘下鎮村民黃某(男,62歲)、李某(男,57歲)分別擅自組織人員在河道內進行民間劃龍舟行為,9日的活動中龍舟沉水,船上人員均落水,經救援無人傷亡。警方依法對黃某、李某分別予以行政拘留9日、7日的處罰,案件正進一步調查。
當地政府曾於今年4月發佈通告,鑒於民間劃龍舟活動存在攤派、低俗、迷信、無序等現象,決定今年繼續在全市範圍內禁止民間劃龍舟活動,嚴禁任何單位、個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組織和舉辦民間劃龍舟活動(包括開龍舟鼓,建、修、借、租、買龍舟,組織龍舟上水,競劃民間龍舟等),嚴禁借建造龍舟或劃龍舟的名義進行尋釁滋事、封建迷信、強制攤派、變相斂財等活動。對違反通告規定,不聽勸阻,擅自組織、舉辦民間劃龍舟活動(包括傳統龍舟和小龍舟),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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