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有私人公證員遺失一批公證文書,總計逾 1,000份文件,被行政法務司司長處分停職 2年,他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被駁回。 案情顯示,涉案私人公證員的律師事務所暨公證署 2017年裝修後,遺失一批 2007年至 2010年期間訂立的公證文書,總計超過 1,000份文件;私人公證員曾請求財政局提供有關公證文書所涉及的房地產紀錄證明書,及請求登記局提供有關商業登記,以便重組所遺失的公證文書。 終審法院審理這宗上訴案時指出,行政法務司司長 2018年中所作處分,未見有明顯錯誤、不公正或不適度的地方,亦不存在越權的問題,裁定上訴理由不成立。(李芬艷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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