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多個社團認同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的修法方向,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審查參選資格,落實愛國者治澳。 街總會長吳小麗認同對參選資格設門檻,是對澳門主要領導人和立法議員個人資格的肯定。 工聯副會長林倫偉稱,參選人是否愛國者,國安委審查會經過多方面調查,相信出現誤會的機會不大,不會剝削市民的參選權利。 中總理事長馬志毅認為,資格審查機制足夠確保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至於喪失參選資格的時間,他認為期限至少需為5年,避免經常啟用審查機制。 婦聯秘書長莊玲玲稱,修法是與時俱進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而諮詢文本對立法會選舉程序提出不少完善建議,更清晰規範競選活動,確保選舉在公平、公正和公開原則下舉行。(潘幸暉 郭錦冰 謝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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