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政府正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首場諮詢場下午三時在中葡平台綜合體舉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近年隨著國際形勢日趨複雜,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面臨新的挑戰,必須居安思危,查缺補漏,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及體系。經檢討《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當中對相關參選人員的資格審查制度存在明顯不足,因此有必要對兩個選舉法中的資格審查機制加以完善,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的原則,以維護國家安全。
張永春指出,特區上次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的時間分別是2018年和2016年,此後舉行了一次行政長官選舉及兩次立法會選舉。在選舉過程中,一些程序性問題值得關注,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在兩次選舉後提交的總結報告,也就《立法會選舉法》提出一系列修改建議。
因此,特區政府認為,在維持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不變的前提下,有必要適當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經過研究,提出三個修法方向:一是完善資格審查機制,二是加強遏止違規行為,三是優化選舉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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