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今日下午舉行首場公開諮詢。中華教育會監事長高錦輝問及,負責審查資格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若希望參選,其職務替補及迴避機制如何?兩個選管會的成員又是否需要有所審查?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若國安委成員欲參選行政長官選舉、行政長官選委選舉、立法會選舉,必然要依法作出相應迴避,將有明確制度可解決有關問題;至於兩個選管會的成員資格亦非常重要,行政長官在任命委員前一定會謹慎嚴格審查,亦會在法律中補充相關委員會主席及成員需作聲明及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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