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當中身份證電子標識的相關條文自本月三十日生效,一戶通內的“電子標識”將率先應用於兩閘門式自助過關,如關閘口岸等。法案其他條文建議自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立法會下午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
電子標識的相關條文將於本月三十日生效,張永春表示公職局正密鑼緊鼓做相關準備功夫,盡可能做好宣傳,待市民慢慢適應自助過關應用後,再推動其他應用場景,如診所可使用電子標識,通過反掃使用醫療券,以及持修通過電子標識報名及上課報到等,應用場景將會逐步推出。至於法案其他條文建議自十二月十五日生效,意味十二月十五日正式發出新的實體身份證。
議員李良汪引述廉署年報稱出去年公務員不法查閱電腦資料的案件增多,他相信廣大公務員絕大多數不會濫用或作出違規行為,但亦關注如何通過事前、事中、事後機制,更保護個人資料的處理。張永春回應表示,推動部門之間資料互聯互通是推動電子政務必不可少的手段,在過程中一定會注意資料保護。各部門都有不少敏感的資料,以他的範疇為例,高度重視身份證明局的資料。在推動資料互聯互通的同時,確保資料是合法經授權人員接觸及處理,在事前事後通過嚴格審批及確認,是有方法及手段確保相關資料的保密性及不被濫用。
議員林宇滔希望電子標識推出後,免除非法律規定的身份證副本的問題。張永春表示,身份證副本有代表性,曾在電子政務法思考免除,但法律方面難以解決,故現時仍有部門在行政程序需要市民提交身份證副本,是因特殊法律規定,政府會逐步解決,令市民無須提交身份證副本,在方便市民同時亦令部門運作暢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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