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議員梁鴻細關注公然煽動不投票、投白票、投廢票的執法,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表示,市民識別到是煽動訊息就不應該轉發;市民轉發後,執法部門會考慮有否真正煽動的意圖,可能不小心或只是與朋友交談轉發相關訊息予他人知悉,舉證在執法部門,市民無須過分擔心,只要本身沒有煽動意圖及動機是不會受罰。
胡家偉表示,選民決定不投票、投白票、投廢票是個人的決定,若公然煽動選民不投票、投白票、投廢票,是會影響選舉秩序,破壞選舉的公信力。
處罰煽動相關行為方面,他稱,煽動一詞帶有公然性的元素,公然即是公開地進行。煽動具體包括鼓動、推動、呼籲,例如社交平台上發佈言詞、圖文、錄音錄影的方式,呼籲選民不投票、投白票或投廢票,已破壞選舉秩序、損害選舉公信力,應該受到制裁。但若選民如身體不適不投票且在網上發佈相關訊息,是個人狀況陳述,不牽涉到煽動意圖不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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