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都市更新法律制度 6月起生效。有意見認為,政府可透過設立誘因,在具條件下放寬舊樓重建的容積率,以及做好整體片區規劃和活化,有助提升業主的重建意願。 本澳超過 4,000棟樓宇樓齡超過 30年。市民甘先生曾居住新美安大廈,他反映,大廈環境衛生及安全問題存隱患,例如欄杆生銹不穩固及石屎剝落露出鋼筋等,部份業主未必願意出資重建,建議政府設立誘因,以及公布舊樓測量數據等,讓居民了解所住狀況;台山平民大廈住戶袁先生希望,日後區內規劃重建時,可增加樓宇層數,用作停車場或商業用途等,並增添更多綠化元素。 議員李良汪反映,至今接獲數宗涉及重建程序的查詢,建議政府以圖文包宣傳相關法律及實際操作流程。他認為,在條件許可下,政府可放寬樓宇重建高度,以減低建築成本及居民負擔的重建費用;在推動重建同時,亦需提高業主對大廈的管理意識,做好日常樓宇維修保養。(李美琪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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