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與政府討論工會法法案,爭取今個會期送交大會審議。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稱,法案設有 3年登記過渡期,但條文未有明確列明在 3年過渡期內,未登記成為會員的勞工範疇組織社團,能否做工會事務,尤其是代表會員處理及協商個人勞資糾紛或爭議的事情,政府將會清晰文本內容。 他表示,今次會議亦有討論到工會的解散和註冊登記,以及違反法例處罰問題,其中在註冊登記方面,與現時民法典吻合。至於涉及會員人數較少的工會,本身的據位人如何選出,以及代表性等,將在章程內列明。 陳澤武稱,爭取在今個會期 8月 15日前完成討論工會法法案,送交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 (黃偉昌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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