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內地一則“網傳女子遭揚州警員強姦”的消息,近日在網上引發關注。有網民6月27日在社交平台上發文稱,她在去年一月被揚州市蔣王派出所一王姓警員強姦,且在報警後,該警員未受到任何處理。揚州警方今日發佈通報稱,已成立調查組開展全面深入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網傳文章內容顯示,事情發生後,該網民報警,警方對其進行了長達12小時的筆錄,期間拒絕了她拿回手機與家人取得聯繫的要求。筆錄時,警方一直試圖引導她是自願發生關係,並且在筆錄結束送她到酒店休息時,還派人監視。
27日晚,有內地媒體聯繫上該網民,她表示情況和文章中所寫的內容一致。並且,當天揚州市公安局和揚州市紀委監委的工作人員已經聯繫她,“他們說這件事情正在進一步審理調查,紀委監委也在和涉事王姓警員談話。”
但該網民表示,在和揚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的交談中,他們不肯承認警員對其有強姦行為,而是認為她沒有激烈反抗或反抗不夠明顯。“我對這種說法完全不認可。”
28日上午,該網民再次發文稱,警方告知她已對王姓警員調職降職處理,但案件無法被定性為強姦,理由是反抗不夠激烈且身上沒有皮外傷。另稱可對她進行經濟補償。
有媒體致電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蔣王派出所了解情況。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揚州市公安局和市紀委監委正在介入調查,涉事警員在事情發生後不久便調離了蔣王派出所,至於是否仍在公安隊伍則不了解。
揚州市公安局今日發佈通報稱,近日,有網民在個人社交平台發帖稱其被揚州市某派出所警員強姦。揚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調查組,並請揚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就公眾關注的問題依法依規開展全面深入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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