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州海關公佈,該關近日在出口貨運渠道查獲一批環氧漆,經鑒定屬於第三類危險貨物,共計43桶,重335千克。目前,已作進一步處理。
此前,廣州海關所屬佛山海關駐順德辦事處關員根據風險佈控指令,對一批申報品名為“環氧漆”的出口貨物進行查驗並取樣送檢。經實驗室鑒定,該批貨物中有兩種“環氧漆”為第三類危險貨物(易燃液體),相關企業未作危險貨物屬性申報且未使用合格的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經清點,共查獲危險貨物43桶,重335千克。
廣州海關提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准出口。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對於進出口偽瞞報危險貨物的行為,海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