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未成年人控酒法將於 11月 5日起生效,酒精濃度在 1.2%或以上飲料將列為“酒精飲料”,並禁止在公眾地方向未成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 家長余小姐表示不知悉相關法例,建議政府應加強宣傳和執法;市民高先生建議法例實施初期應以勸導為主,設立過渡期讓市民和商戶適應;商戶阮先生亦不知道控酒法將會實施,又稱難以分辦客人是否成年,要求出示身份證等措施或難以執行,預料對生意造成影響。 餐飲業聯會商會副理事長羅錦焜稱,當局至今仍未就法案與餐飲業界說明介紹,他舉例法例提及須劃定及清晰標示陳列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的區域,但是否需要作遮蔽等措施,業界期望當局提供說明會,清晰相關指引。 (潘幸暉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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