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特區公報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授權交通事務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區,與香港特區簽署港澳陸路過境交通安排的相關文件。 交通事務局稱,相關安排涉及推動港澳兩地物流業務發展及經貿往來,有序落實兩地貨車使用港珠澳大橋運載貨物往來港澳的各項規定,便利兩地貨物交收及轉運,現階段港澳雙方已達成基本共識,待有進一步消息,將適時對外公布。而配合貨運安排建造的港珠澳大橋澳門跨境貨物運轉站,已於今年 (2023年) 上半年按期完成建設,並移交營運管理實體,將於深化管理計劃、完成行政程序和調試後投入營運。 (梁舒婷 雷翠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