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再有本澳居民墮入“公檢法”騙局,兩名事主日前收到內地“公安”及“反詐中心”來電,被指發放詐騙訊息需接受調查,兩人向對方提供銀行資料後,被騙近12萬澳門元,最終向司警報案,警方正對案件展開調查。
首案事主上月27日收到內地“公安”來電,對方說出事主的回鄉證號碼,加強事件真實性,隨後指其名下電話在內地散播大量詐騙訊息,並將電話轉接至一名“警官”,指控事主涉及一宗“二級國家刑事案”,必須接受調查,要求事主定期報告行蹤。事主信以為真,提供銀行帳戶資料,並轉帳2萬澳門元作為“保釋金”。事主轉帳再被索款,一名“檢察官”指“保釋金”不足要求事主籌錢,事主未有理會,一直等對方消息。直至本月12日,事主向“警方”查詢調查進度,未獲對方理會,其後無法與“公安”聯絡。事主懷疑被騙向司警報案,報稱損失2萬澳門元,警方正對案件展開調查。
另案20多歲女子本月17日收到“內地反詐中心”來電,被指控發放詐騙短訊,隨後一名“公安”與事主聯絡,要求事主接受調查並一直保持通話。事主未疑有詐提供銀行資料,隨後發現橋段與詐騙案件相似,馬上斷線並致電司警查詢,同時檢查銀行帳戶,最終發現帳戶內的9.9萬多澳門元被人轉走,隨即向司警報案,案件尚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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