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簽署《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最初文本建議捐精人同意可以讓人知悉身份,法案新文本引入“雙盲原則”,捐精者及授精者均不可知悉雙方身份,司法裁判除外。
委員會上午十時召開會議,閉門會議約兩小時。陳澤武及委員會秘長林倫偉會後向傳媒總結,對於委員會關注第三人配子的來源如身份、年齡等狀況,原文本無詳細列明如何監管,新文本增加三款,包括建議禁止受益人指定捐贈人;受益人與捐贈人之間不得存在任何直系血親;捐贈人應年滿十八歲,具良好身體精神和健康狀況,表現出不患有遺傳性或傳染性疾病的臨床症狀。
陳澤武稱,政府強調輔助生殖是補充方法,並非選擇,輔助生殖技術適用於診斷出不育,或適當下避免嚴重的傳染疾病如重度地中海貧血。政府清晰如屬代孕產業鏈的其中一個環節的醫療人員屬犯法,若醫療人員在不知悉情況下只是履行醫生職責的醫療行為則不構成犯罪。
法案將於8月15日立法會休會前在大會細則性審議及表決。法案建議公佈後180日生效,但有關處置生物物質的規定則為公佈後翌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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