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內地藝人吳亦凡犯強姦、聚眾淫亂案今日二審開庭。據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消息,因涉及被害人隱私,案件依法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人民法院在開庭前依照相關規定通知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案件審理過程中,依法保障吳亦凡的各項訴訟權利。該案將依法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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