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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屋法料明年四月生效

2023-08-01 15:14




【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三常會今日上午完成討論夾屋法,並簽署意見書,將呈交立法會主席。小組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稱,預計法案將於8月15日前在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及表決,若獲通過將於明年4月1日起生效。 黃顯輝表示,夾屋法獲委員會全面深入的討論,委員會提出的大部分意見政府都有採納。最後文本由原來54條條文調整為56條。新增2條條文涉及電子平台和電子通知,購買夾屋的申請人須以電子方式遞交資料,主管部門將設立專屬的電子平台接受申請;當局將以電子方式向申請人作出通知。 他表示,法案適用的對象最後文本修改為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特區居民解決住房問題,尤其協助其取得房屋。此外,法案規定家團成員中非澳門特區居民才需要提交身份證副本,其餘可透過公共部門間資料互聯取得申請人等身份證資料。 夾屋設16年禁售期,聽取委員會意見後,自房屋局交付單位予相關人士之日計起,滿禁售期後,業主可轉售,但只可轉售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單位買賣公證書應載明其後的出售須向澳門永久性居民作出。 在不可轉讓期間內,若夾屋業主無力償還貸款,單位有可能被銀行進行司法變賣時,收回相關款項後的優先獲得償還的次序上有調整。政府在聽取委員會意見,由於涉及公帤補貼購買,因此需先向房屋局繳付補價,再向債權實體支付有關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