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1名 18歲本澳居民涉嫌無牌駕駛車輛,撞到街道公物後不顧而去,觸犯無牌駕駛和逃避責任罪,另 1名 20歲本澳居民則涉嫌包庇肇事駕駛者,觸犯袒護他人罪,2人被治安警截獲,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接獲有市民舉報,指有1輛車頭嚴重損毀的汽車停泊路旁,但車上沒有駕駛者,懷疑涉及交通事故。治安警透過天眼系統調查發現,涉事汽車懷疑曾撞及石壆,繼續行駛至沙梨頭南街停下後,車上共 5名人士棄車逃去。 治安警稱,20多歲車主包庇肇事駕駛者,向警方提供不實資訊,最後當局截獲18歲的肇事駕駛者,有人承認無牌駕駛同撞及公物後不顧而去。 治安警呼籲,肇事駕駛者不應離開事故現場,並應即時報警處理,觸犯逃避責任罪最高可被科處 1年徒刑或 120日罰金,以及禁止駕駛 2個月至 3年。(郭錦冰 黃彩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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