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法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等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稱,政府提交新文本修改部分內容,其中刪除武器彈藥店須為業務購買民事責任保險條文,政府解釋經向金融管理局查詢,沒有保險公司受保,因此刪除有關內容。而法案新增武器租賃內容,未來具業務准照的武器彈藥店可向持槍牌人士提供租賃服務。 在體育競賽目的准照方面,陳澤武稱,法案由發出“練習特別准照”改為申請“取得指定許可”,即年滿 15歲以上未成年人在獲“許可”情況下,可使用手槍練習或參與射擊運動。委員會關注“許可”的批出方式,政府回應指會完善申請和許可有效期等內容。(謝娜娜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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