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工信部日前發佈組織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從九月起組織開展App(手機應用程式)備案工作。在10個月的備案過渡期後,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台、智能終端生產企業不得為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提供網絡接入、分發、預置等服務。
工信部表示,App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向電信主管部門參照網站備案的方式履行備案手續。據介紹,App主辦者在填寫有關備案材料並實名核驗後,由其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或應用分發平台通過“國家互聯網基礎資源管理系統”,向主辦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在線提交備案申請,主辦者毋須到通信管理局窗口排隊辦理。
工信部表示,綜合考慮App主辦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台、智能終端生產企業實際業務情況,預留10個月時間作為App備案工作的過渡期。
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在通知發佈前開展業務的App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電信主管部門將組織對App備案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依法進行處置。通知發佈後擬開展業務的App,應先履行備案手續後再開展業務。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