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修改民事登記法典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 法案建議,有未成年子女的人士辦理兩願離婚可選擇到民事登記局提起,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後稱,委員會關注保障未成年子女權益,政府代表稱,兩願離婚需附上扶養協議、家庭居所歸屬協議,以及規範親權的協議,而法案建議,規範親權協議卷須送交駐初級法院的檢察院,由檢察院在 30天內發表意見,以確保最大保障未成年子女權益。 黃顯輝稱,早前收集社會意見期間收到 3份意見,將把相關意見撮要向政府提交,政府並初步構想,生效日期建議為明年(2024年) 3月起,而有未成年子女辦理兩願離婚的部分,條文複雜亦涉及檢察院等部門,初步構想為 2025年起生效。 (梁潔儀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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