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分別簽署跟進特區推動使用新能量車輛政策,以及改善口岸交通現況的報告書。 報告書指出,份額制車位所有人就車位自行作出安裝充電設施申請,屬“共有物份額”的管理,例如將有關車位出租,亦無須整個停車場 3分之 2業主同意。有議員建議,倘當局未能放寬份額制車申請條件,可透過立法途徑解決。委員會主席鄭安庭表示,政府代表對委員會意見表示會積極考慮和研究,環保局短期內亦會和物業管理商會共同探討,如何推動私人樓宇安裝充電設施。 鄭安庭又表示,委員會認同政府因應今年 (2023年)清明節 (4月 5日)港珠澳大橋口岸及東方明珠嚴重塞車後,作出的跟進工作及改善措施,使同類情況暫無發生,委員會並希望當局持續優化大橋口岸人工島內道路,以至新城 A區周邊道路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陳嘉信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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