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休班消防員醉駕發生交通意外,今日清晨於鏡湖馬路撞倒18台電單車後不顧而去,最終在附近被警員截獲,錄得酒精含量為1.35克。消防局事後作出回應,強調對違法行為絕不姑息,目前已開立紀律程序跟進。
肇事司機姓伍,男性,30多歲,澳門居民,報稱消防員,涉嫌醉酒駕駛及不顧而去,被移交檢院跟進。
今日早上約6時15分,有治安警員發現鏡湖馬路濠江幼稚園附近的電單停泊區內,有18輛電單車被撞倒,隨後於附近便利店門外發現一輛左邊車頭損毁的私家車,懷疑與事件有關。警員處理期間,私家車附近有一名滿身酒氣的男子徘徊,故上前了解事件,該男子承認曾經駕駛上述私家車途經上址並發生交通意外。經酒精呼氣測試,錄得伍某酒精含量為1.35克,超出法定水平。
事後消防局就事件作出回應,表示對事件高度關注並已啟動紀律程序,並將依法追究違法者的紀律責任,同時領導層亦即時指示各部門主管,提醒轄下人員任何時間都必需嚴格遵守法紀,強調對違法行為定必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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