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認為本澳法律所限難以推動網約車,若要修法涉及不少法律制度。大律師何金明不認為以修法為由限制創設新制度,他稱現行法律不允許經營網約車,但政府可檢視是否符合市民和社會需求,關鍵在於增加網約車服務是否達社會共識。他建議政府可在現行的士法外創設“特別制度”,提供網約車服務,且從保障交通安全性出發,並考慮對各持分者公平問題,加入駕駛者資格等,並不會令原有持分者有損失或造成大矛盾,形容接載服務“塊餅只會愈來愈大”。 澳門智慧城市聯盟協會理事長黃承發稱,政府除增加的士數量外,亦應提供網約服務,令乘客獲得更好體驗。內地的網約車服務透過法律規範推行多年,令網約系統發展成熟,若本澳未來考慮增加網約車服務可參考內地經驗。 (謝娜娜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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