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港澳律師內地執業試點工作將於10月期滿,試點期限延長草案今日 (28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 中新社報道,試點開展以來,相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但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港澳律師到內地執業時間不長,開展業務亦不多,試點政策的優勢和效果尚未完全顯現。同時政策仍處於探索階段,需要充分研究論證有關問題,為進一步推進改革試點,穩定有關方面的政策預期,國務院建議將試點期限延長 3年。 另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試點對於促進相關領域深化改革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動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具有重要意義,建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等修改完善草案後,作出相應決定。(曾雪菲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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