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紀委監委今日公佈,日前經省委批准,對廣東開放大學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劉衛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衛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私欲膨脹,擅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規劃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牟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衛紅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衛紅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劉衛紅於1964年7月出生,湖南新化人,歷任肇慶市城鄉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肇慶市旅遊發展局黨組書記、局長;肇慶懷集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開放大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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