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家庭暴力案件今年(2023年)上半年初步立案為共 71宗,經調查後最終確認 8宗為家庭暴力罪。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家庭成員間發生傷害非必定列為家暴罪,由於法例規定,構成家暴罪犯罪要件為實施身體、精神或性的虐待,並需視乎嚴重程度,若為嚴重,可能一項已足夠構成犯罪,但若不是太嚴重,需為連續性和習慣性;因而初步立案後,會因調查分析證據後改為一般犯罪,如傷人罪。 黃少澤強調不構成家暴,不等於無事,而是以其他法律懲處,他舉例夫婦爭吵,1次掌摑不視家暴,但連續每日掌摑 1次就屬於習慣性,構成身體虐待。 (葉永貞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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