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跨國咖啡連鎖店星巴克被指旗下數款水果飲料缺乏水果成份,被美國消費者集體告上法庭索償,法官周一(18日)宣佈受理有關訴訟。
原告人指控星巴克的部分水果飲料中,包括芒果火龍果汁、鳳梨百香果檸檬水、草莓巴西莓檸檬水等,並沒有飲料名稱提到的水果成分。認為這些飲料的主要成份是水、濃縮葡萄汁和糖,星巴克的誤導性名稱造成收費過高,涉嫌違反當地消保法。
星巴克向法庭申辯,產品名稱所描述的是口味而不是成份,並且其餐牌上已準確地解釋了這些口味,理性的消費者理應不會感到困惑,而且消費者若有疑問,店舖員工亦可以解釋清楚。
美國曼哈頓地區法官克羅南(John Cronan)不接納原告人指控星巴克詐欺和不當圖利的指控,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星巴克有意欺騙消費者。但法官接受了另外九項索償興訟請求,該九項索償都是圍繞究竟水果飲料無水果成份是否誤導的問題。
法官指出,“芒果”和“百香果”等詞語一般可以理解為既代表着一種風味,但同時也代表着一種成份。消費者感到混淆並不出奇,因為其他星巴克產品,例如冰抹茶拿鐵和蜂蜜柑橘薄荷茶等,的確含有抹茶、蜂蜜和薄荷。
星巴克發表聲明強調,訴訟中的指控是不準確且毫無根據,期待為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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