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國家交通運輸部官網今日公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全面恢復國際郵輪運輸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上海、深圳郵輪港口試點恢復國際郵輪運輸的基礎上,經商有關部門,決定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全面恢復進出我國境內郵輪港口的國際郵輪運輸。
通知提到做好復航各項準備工作,包括郵輪運輸、港口企業應依法具備相應資質;郵輪滿足安全適航條件,疫情期間未載客運營的郵輪在恢復運營前、新建造的郵輪在投入運營前按有關規定進行一次非經營性航行,並組織開航前安全評估;郵輪應與擬停靠的郵輪港口碼頭(泊位)靠泊能力相匹配;郵輪運輸、港口企業應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應急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制度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防疫物資;通關現場設施設備符合郵輪及其載運人員通關查驗需求等五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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